黑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第四章 产业数字化/第一节 农业数字化第四十一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推动智能感知、导航定位、卫星遥感、地理信息等技术在生产监测、精准作业、智能指挥等农业生产全过程的集成应用,加快传统农机设施数字化改造,推进农业生产数字化。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