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第三章 数字产业化第三十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结合本地实际,引导和支持数字经济相关产业园区建设,推动数字产业向园区集聚,促进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集聚发展,打造特色优势数字产业集群。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