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第二章 数字经济发展支撑/第二节 数字技术创新攻关第二十一条有效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数字经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体制机制,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实施数字经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专项,加快解决重点产业创新发展和新兴产业培育的应用技术难题。鼓励本省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在依法依规、保障安全前提下加强国内外科技交流,开展数字经济产业关键技术和产品的研发合作。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