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藏族自治州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九条有效州、县(市)人民政府及其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野生动物保护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对相关从业人员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地方法规 ·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