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地方立法条例/第六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法规案的审议和表决第四十八条有效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规案,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应当向法制委员会和其他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提供审议所必需的有关材料。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12月20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