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法规草案修改稿经各代表团和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由法制委员会根据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法规草案表决稿,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