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地方立法条例/第五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对法规案的审议和表决第三十二条有效列入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规案,由法制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进行统一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和法规草案修改稿,重要的不同意见应当在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经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会议。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12月20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