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有效

贾鲁河干流及其主要支流跨汛期施工的涉河工程项目,应当制定工程度汛方案,编制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并事先报有管理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地方法规 · 开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