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贾鲁河保护条例/第五章 水灾害防治第四十条有效市、尉氏县、祥符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淮河流域防洪规划和国家、省规定的防洪标准,结合防洪工程实际状况,科学编制本辖区贾鲁河流域防御洪水预案,并及时修订完善,依法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开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