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市、尉氏县、祥符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水体、水工程、林地、绿地、湿地、动植物资源及相关设施设备的保护和管理,维护河道生态安全。

地方法规 · 开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