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公益创投、孵化培育、人员培训、项目指导等方式,为慈善组织发展提供支持。

鼓励商业银行、保险机构进行慈善类金融产品创新,为慈善财产提供保值增值服务,并优化服务方式和流程,为慈善捐赠提供便捷服务。

鼓励交通场站、文化体育场馆、医疗机构、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为开展慈善活动提供便利;鼓励广告运营、仓储物流以及审计、评估、法律服务等机构为慈善活动开展减免相关费用。

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