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六章 可再生能源应用第四十五条已修改新建民用建筑中的居住建筑及有热水供应需求的公共建筑,生活热水供应应当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并与民用建筑主体工程统一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具备太阳能光伏应用条件的新建民用建筑,应当配置太阳能光伏系统,与民用建筑主体工程统一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30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