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指导、引导市场主体做好数据分类分级管理,推动行业数据开放。

鼓励国有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平台企业等发挥带动作用,促进与中小微企业双向公平授权,共同合理使用数据,赋能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

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