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法律援助条例/第三章 范围与形式第十一条有效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