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条

有效

本条例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2013年10月30日珠海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珠海经济特区消防条例》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