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八十九条有效单位或者个人因违反本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行为,相关危险部位或者场所被临时查封,查封期限届满后仍未消除火灾隐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依法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八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九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