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智慧消防纳入智慧城市总体布局,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运用消防大数据应用平台,开展实时智能消防安全监测、评估和预警,实现消防数据归集共享。

支持和鼓励单位和个人利用现代化、智能化技术手段进行消防安全监控、预警和火灾扑救。

消防救援机构和有关部门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消防安全信息采集、监测、预警的,不替代单位承担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