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第二章 消防安全责任第十六条有效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建立驻合作区机构与属地机构分工协作、各尽其责的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机制,根据消防工作需要,确定合作区消防工作监督管理机构及有关职责分工。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