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有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全民阅读公共服务基本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全民阅读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经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全民阅读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全民阅读服务设施建设、公益性阅读组织培育、阅读服务活动推广、阅读服务保障,以及完成相关目标和任务的时间安排、工作标准、职责分工等。

地方法规 · 揭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