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具备开放条件的红色旧址、遗址、纪念设施或者场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免费或者优惠向社会公众开放。

鼓励档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将其所有或者保管的红色物质资源向社会开放。

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