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气象灾害防御的需要,建设应急移动气象灾害监测设施,健全应急监测队伍,完善气象灾害监测体系。

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