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三章 隐患排查治理第二十五条有效建筑物、构筑物、户外广告牌、玻璃幕墙、树木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应当定期开展防风避险巡查,设置必要的警示标识,采取加固措施,及时消除大风天气造成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倒塌带来的安全隐患。建筑工地的施工单位应当加强防风安全管理,加固临时设施,避免大风灾害造成的危害。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