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条例/第六章 保障与监督第四十四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责任制度和奖惩机制。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