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促进和规范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高社会治理能力,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