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母婴保健管理工作和相关技术服务等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7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