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七条有效省人民代表大会和归侨、侨眷人数较多的州(市)、县(自治县、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应当有适当名额的归侨、侨眷代表。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7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