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集中供热条例/第二章 规划建设第八条有效市、县(市、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集中供热专项规划相关内容纳入详细规划,预留集中供热设施的建设空间。地方法规 · 延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