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条

有效

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改革发展的需要,就行政管理等领域的特定事项,决定在一定期限内在全部或者部分区域暂时调整或者暂时停止适用法规的有关规定。

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