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立法条例/第三章 法规制定程序/第二节 常务委员会制定法规程序第五十条有效对多部法规中涉及同类事项的个别条款进行修改,一并提出法规案的,经主任会议决定,可以合并表决,也可以分别表决。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12月3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