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条

有效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法规案,因各方面对制定该法规的必要性、可行性等重大问题存在较大意见分歧的,可以搁置审议该法规案。

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