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府澴河流域保护条例/第三章 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第二十条有效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根据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以及防汛抗旱等需要,科学核定府澴河流域水库等水利工程的下泄流量和泄流时段。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