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府澴河流域保护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管控第十三条有效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水行政、规划等部门,依法划定本辖区内府澴河干支流的河道管理范围,并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