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第四章 节约用水第二十九条有效鼓励开展污水资源化的研究和开发,加快污水净化设施的建设,提高净化污水利用率。城市排水设施和污水集中处理实行有偿使用和有偿服务。新建工程项目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应当建设中水设施。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28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