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六条有效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另有处罚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宿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