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托育服务条例/第四章 保障和监督第三十九条有效卫生健康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托育服务质量评估制度,定期对托育机构的托育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