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有效

市卫生健康部门应当建立托育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定期发布科学育儿知识、托育服务相关政策,为公众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查询等服务。

地方法规 · 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