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三章 任免程序第四十三条有效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9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