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三章 任免程序第三十二条有效人事任免工作机构审查人事任免议案,听取提请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相关人选的情况;根据主任会议授权,必要时,可以组织到提请机关了解拟任命人员任职资格、条件及任前公示等有关情况。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9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