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人事任免工作机构审查人事任免议案,听取提请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相关人选的情况;根据主任会议授权,必要时,可以组织到提请机关了解拟任命人员任职资格、条件及任前公示等有关情况。

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