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本省各级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9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