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二章 任免范围/第二节 人民政府组成人员的任免第十条有效根据省长、市长、州长、县长、区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秘书长、厅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等组成人员的任免,由本级人民政府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9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