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残疾人保障条例/第五章 劳动就业第三十三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以及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德爱之家(残疾人之家)”等机构开展的辅助性就业,加大场地、资金、项目、人员扶持力度。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领办、兴办辅助性就业机构。地方法规 · 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