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第四章 维护保养与检验检测第十九条有效从事电梯维护保养工作的单位应当取得许可,符合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在许可范围内开展工作,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安全性能负责。开展电梯维护保养业务的单位,应当符合相应资质要求,设置固定的办公场所,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作业人员和相应的工具仪器设备,并在首次开展电梯维护保养工作前,书面告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地方法规 · 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