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在符合国家金融政策的前提下,增加对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和其他信贷支持。推动银企融资对接、银担全面合作、银税信息共享。依托全省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缩减对企业融资需求响应时间和贷款审批时间,提升金融服务质效。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