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三章 要素环境第二十二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重大项目要素保障工作机制,强化土地、生态环境、能源等要素保障,落实国家土地、生态环境和能源等相关政策。推行企业投资项目全程帮办代办机制,协调项目招引、落地实施中的问题,为招商引资项目、企业技改和新投资项目行政审批、要素保障等提供全程帮办代办服务。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6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