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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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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办法/第三章 标准的实施

第二十三条

有效

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标准化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地方标准的宣传,推进地方标准的实施,发挥地方标准在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等领域的促进作用。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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