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城市垃圾管理,改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创造优美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