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第六章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五十三条有效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任期内因故出缺,由原选区选民补选。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任期内调离或者迁出本行政区域的,其代表资格终止,缺额另行补选。补选代表的程序和方式,按照《山西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办理。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