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和规范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