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法律援助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法律援助工作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