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城市建筑外立面管理条例第三条有效市区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建筑外立面的规划、建设和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法律、法规对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以及城市风貌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街区内建筑外立面的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2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